一、为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领导干部,提高廉洁自律自觉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解决自身矛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象:全局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领导班子和个人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检查落实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
(三)检查在贯彻执行城管执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的情况;
(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五)勤奋敬业、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情况;
(六)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意识的情况;
(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建设上的情况;
(八)组织规定的其他方面的内容。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其他专题的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时间安排在上半年6月及下半年12月,遇有其他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应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时间和议题,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已征求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后,提前三天通知到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主要领导要围绕主题带头发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班子成员要相互谈心,交流思想,通过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达到分清是非、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促进工作的目的。
八、民主生活会要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领导干部要根据议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
九、民主生活会应以增强党性为重点,围绕学习、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问题汇报思想状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露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矛盾。
十、对于有特殊情况、不便在会上讲得很详细的问题,可写成专题材料,报告给主要领导同志或纪检组。
十一、局属各单位应提前10天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主要议题向局党组和纪检组通报,届时局党组和纪检组将根据实际情况派人参加。
十二、民主生活会应由专人记录,对提出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十三、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将会议的主要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十四、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要在本单位进行存档,民主生活会结束后5日内,要将生活会记录复印件及生活会情况总结分别向党组办报送。
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